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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社局、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叶熙等114人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全省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本人成绩,按照本合格标准自行核对考试通过情况。
附件下载: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