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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
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甘人社通〔2018〕331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分工
我省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报名、咨询、技术支持及考试组织实施及对合格人员颁证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办理资格证书及进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20日
上午: 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城乡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1日
上午: 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
(二)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场。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甘肃考区只接受现工作在甘肃或户籍所在地在甘肃的报考人员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9月7日,符合考试条件的,请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zg.cpta.com.cn),按以下程序在网上报名。
(一)考生注册。报考人员在进行网上报名之前,需要注册用户信息(用户名,密码及相关信息要牢记,可随时登录查看信息)。注册成功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用户名及密码忘记的考生可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注册信息即用户基本信息:用户名、密码、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号码、照片、邮箱、电话。
(二)进入报名。考生需选择考试、选择省份及根据报考条件选择级别进行报名。
(三)老考生及新考生。参加201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四)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报考信息。如弄虚作假,造成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上传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老考生不需要上传照片,新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证件电子照,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经该工具审核不通过的,请重新选择或处理照片直至审核处理通过后再保存和上传;未使用该工具审核处理而自行上传的照片,报名系统无法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完成网上报名。
(六)资格审查。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具体实施。
(一)为从根本上简化考生报名程序,本次考试报名采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一网报名,原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资格审查系统暂停使用;
(二)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及<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04〕 6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人员,应持相应证件原件到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参加现场审核;
(三)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完成报名程序要求的步骤后,等待审核通过后请及时缴费,完成报名。
审核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9月7日
地址:兰州市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4楼)
政策咨询电话:0931-4659970
(七)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后,于2018年8月30日至9月8日按注册名登录网站(http://zg.cpta.com.cn),按网络提示点击【缴费】,易宝支付点击【生成订单】进行网上缴纳考务费。资格审查通过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8年10月16至10月20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的网站(http://www.cpta.com.cn)点击所选考试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考务费:城乡规划实务科目:每人每科87元,其余科目:每人每科均为63元。(收费依据详见甘发改收费〔2016〕698号)
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15元(收费依据详见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甘财综发〔1999〕68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甘价房地〔2000〕119号,甘价服务〔2005〕280号)。
报名技术服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418号永利大厦2401室,联系电话:0931-8948642。
六、 其他事项
(一)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和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应考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三)报考人员如不准确在网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认定为雷同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附件1:2018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