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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2018年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2018年陕西城乡规划师考试报名条件为:
报名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和本公告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所填报学历须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专业工作年限以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限为准,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参加201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科目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按照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理。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人社部规〔2018〕6号)
第八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取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取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