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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内容:
1. 选择确定用地位置和范围(包括改建范围);
2. 确定规模,人口数量(或户数)和用地的大小;
3. 确定居住建筑的类型、数量、层数、布置方式;
4.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规模、数量、标准、分布和布置方式;
5. 确定各级道路的宽度、断面形式、布置方式、对外出入口位置,泊车量和停泊方式;
6. 确定绿地、活动、休憩场地的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
7. 制定有关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方案;
8. 确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估价。
居住区的组成要素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
居住区用地组成: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
居住区规模包括人口及用地两个方面,以人口规模作为主要的标志。
居住区规模受那些影响:
1. 公共设施的经济性和合理的服务半径;
2. 城市道路交通;
3.居民行政管理体制;
4.住宅层数居住区一般人口5万人为宜,用地在50-100hm2左右。
居住区按照所处的位置不同可分为城市内的居住区和独立的工矿企业的居住区。
20世纪30年代,美国建筑师西萨·佩里提出“邻里单位”的理论。
以邻里单位作为组织居住区的基本形式和构成城市的“细胞”,从而改变城市中原有居住区组织形式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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