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I 类和Ⅱ类:适用于各种用途;
III类:主要适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IV类: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V 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水资源供需平衡的二次平衡,最终目的是要确保可供水量大于或等于用水量。
缺水而言,主要有三种基本类型:一是资源型缺水;二是水质型缺水;三是工程性缺水。
对策措施—资源型缺水:节水和非传统水资源的利用。水质型缺水:水污染和改进水厂净水工艺。
水量:通常用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来反映用水量的变化情况。城市供水必须满足用水过程的连续性和用水量不断变化的要求。水质:①水中不得含有致病微生物;②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③水的感官性状良好。由93个检测项目控制指标控制。水压:供水水压接管点处服务水头28m 的要求(6层)。
水量:保证率应达到90%以上。符合现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水质标准》的规定,尽量选用优于III类的地表水和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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