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

2023年11月11日,甲公司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甲公司的债权人乙公司认为破产清算的债务清偿率过低,遂向法院提出针对甲公司的破产和解申请。经反复考量,甲公司也向法院申请破产和解。其后法院裁定和解

甲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向丙公司借款100万元,借期6个月,并以自有5辆汽车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得知甲公司被裁定破产和解,丙公司拒绝参加和解,要求行使抵押权清偿其到期债权。

其后,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向法院提交和解协议等待裁定认可期间,甲公司的债权人丁公司才得知情况,遂要求申报债权并在和解协议期间行使权利。

债权人戊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00万元债权,于2024年6月到期,该债权由庚企业提供保证担保,在和解协议中,甲公司对戊公司的债务履行期限延期1年。2024年7月,戊公司要求庚企业承担保证责任,庚企业以和解协议将债务履行期延期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第1题
未知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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