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超额配售选择权是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即主承销商可以按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的股份总量向投资者发售。
110%
100%
115%
150%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主承销商可以按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15%的股份总量向投资者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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