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拟设立一有限公司,在筹备过程中,股东乙在搬运公司办公设备时,不慎将路人丁撞伤,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对丁的侵权伤害赔偿责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若该公司成立,则由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若该公司不成立,应由乙先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甲、丙承担
公司成立与否,均由甲、乙、丙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若公司不成立,只应由乙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因设立公司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未成立,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显然选项A符合规定。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