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向其借款10万元,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登记,之后,甲又将汽车出租给丙并交付其使用,丙对汽车抵押一事不知情,借款合同到期,甲无法偿还借款,于是乙通知丙要求对汽车行使抵押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汽车抵押权未登记,丙不知情,不能对抗丙,故丙有权拒绝乙对汽车行使抵押权

B

汽车抵押权虽未登记,但抵押权已经成立,乙有权行使抵押权

C

即使汽车抵押权办理登记,也不影响丙租赁期间的正常使用

D

若汽车拍卖给丁,丁有权要求丙归还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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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B
解析

  选项A错误,在先抵后租的情形下,由于汽车抵押权未登记,抵押依旧不破租赁,但不破租赁并不是承租人可以对抗抵押权的行使;选项B正确,动产抵押权,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就成立,作为抵押权人的乙有权行使抵押权;选项C错误,若抵押权办理登记,由于是先抵后租的情形,抵可以破租,一旦抵押权行使就会影响丙的正常使用;选项D错误,由A分析可知,在先抵后租的情形下,由于汽车抵押权未登记,抵押依旧不破租赁,因此即使汽车拍卖给丁,承租人丙也有权在租赁期内继续使用该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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