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有限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吸收甲、乙入伙。甲作为普通合伙人,乙作为有限合伙人。入伙前,合伙企业对A负债10万元。入伙后,该合伙企业继续亏损,甲乙遂要求退伙,获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此期间,该合伙企业欠B货款20万元。甲乙退伙后,合伙企业又向C借款20万元。后合伙企业解散,上述债务均未清偿。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对于合伙企业欠A 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
对于合伙企业对B 的债务,甲、乙均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
对于合伙企业对C 的债务,甲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不承担责任
D
对于合伙企业对C 的债务,甲、乙均不承担责任
查看答案
答案
正确答案:A,D
解析
根据规定,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历年真题
资料下载

注册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