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转让或者注销,该期限是( )。
10日
3个月
6个月
1年
股份公司的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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