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对甲公司提起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有资格担任管理人的是( )。
3年前被吊销执业证书,但现已重获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乙
曾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担任甲公司法律顾问的丙律师事务所
甲公司董事丁
甲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妻子戊
现在或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应当回避,选项B中结束时间是2018年12月31日,距2022年6月1日已经超过3年,所以可以担任管理人。
登录 | 注册 | 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