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第一节 公司法基本概念与制度

下列关于法人人格否认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受同一母公司或控制人控制的数个公司”在财产、业务、人员等方面“混同”、重叠,不分彼此,事实上无从区别  

D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无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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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A,B,C
解析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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