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第六节 公司解散和清算

A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份设立,公司共6名股东,其中甲股东持有20%的表决权,乙股东持有5%的表决权;自2017年以来,该公司一直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2020年2月1日,甲股东和乙股东分别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解散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法院应当受理甲股东的申请

B

法院应当受理乙股东的申请

C

法院应当受理甲股东和乙股东的申请

D

法院对甲股东和乙股东的申请均应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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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正确答案:A
解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 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本题中,甲股东持有 20%的表决权,满足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 10% 以上” 这一条件;而乙股东仅持有 5%的表决权,未达到法定比例。所以法院应当受理甲股东的申请,对于乙股东的申请不应受理,A 选项正确,B、C、D 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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