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认为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审阅业务具有合理理由,并且截至变更日已执行的审计工作与变更后的审阅业务相关,在出具审阅报告时,A注册会计师正确的做法是( )。(2010年)
在审阅报告中提及原审计业务中已执行的工作
在审阅报告中提及原审计业务
在审阅报告中说明业务变更的合理理由
在审阅报告中不提及原审计业务的任何情况
选项D正确,变更业务时,报告不应提及原审计业务和原已执行的程序。只有将审计变更为商定程序,才可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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