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A公司、B公司与C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交易前均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2021年至2022年发生的与投资相关业务如下:
其他资料:上述事项公司均按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等其他因素的影响。
资料一:A公司(非同控取得+集团内同控合并)
①2021年1月1日,甲公司以定向增发股票方式自乙公司取得其持有的A公司80%股权,能够对A公司实施控制。甲公司增发普通股2 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为8.5元。当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 00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等)。甲公司支付发行费用100万元,另支付审计费用120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②A公司2021年当年实现净利润5 00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
③2022年1月1日,甲公司的母公司K公司以银行存款20 000万元自甲公司处取得其持有A公司80%的股权,K公司能够控制A公司。当日A公司个别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5 000万元(与公允价值相等),集团合并报表中A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8 000万元。当日K公司资本公积为4 200万元,盈余公积为2 000万元。
资料二:B公司(权益法核算)
①2021年7月1日,甲公司支付4 060万元取得B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当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差额为一项管理用固定资产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导致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0 000万元,公允价值为21 000万元,该项固定资产预计尚可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②2021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B公司实现净利润4 000万元,分配现金股利2 000万元,因其他债权投资增加其他综合收益1 000万元。
③2022年3月8日,甲公司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2 800万元,售价为3 000万元,款项尚未收取。
④B公司2022年当年实现净利润6 000万元(自甲公司购入商品已对外出售40%),接受其他股东增资扩股增加资本公积1 500万元(假定其他股东增资后对甲公司持股比例无影响)。
资料三:C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
①2022年4月1日,甲公司取得C公司15%的股权,甲公司将其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支付购买价款2 000万元,另支付交易费用10万元。
②2022年6月30日,C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 100万元。
③2022年12月31日,甲公司再次购入C公司20%股权,能够对C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支付价款3 500万元。当日C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相等,差额为一批库存商品Y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500万元。该批存货公允价值为16 500万元,账面价值16 000万元,原15%股权部分的公允价值为2 625万元。
④C公司2022年当年实现净利润1 200万元(库存商品Y已出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