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8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20×8年4月1日按市价新发 行普通股200万股,此次增发后,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为1200万股。20×9年1月1日 (日后期间)分配股票股利,以2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 2股,假设不存在其他股数变动因素。甲公司20×8年度利润表中基本每股收益
0.72 元/股
0.67 元/股
0.87 元/股
1 元/股
日后期间分配股票股利,需对资产负债表期间的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1000/(1000×1.2×3/12+1200×1.2×9/12)=0.72(元/股)。1.2是代表“以2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2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送2股”,所以当发放股票股利后,新股数=原股数+原股数/10×2=原股数×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