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23年1月1日以25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乙公司80%的股权。在购买日,乙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定乙公司没有负债和或有负债。甲公司 在购买日编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商誉100万元、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3000万元(与账面价值一致)。假定乙公司的所有资产被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在2×23年末,该资产组中的可辨认资产本身并不存在减值迹象,但由于该资产组包括商誉,因此,甲公司 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甲公司确定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2800万元,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23年末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为( )。
0
20 万元
25 万元
100 万元
乙资产组(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为270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2800万元, 所以乙资产组(不包含商誉)未发生减值。乙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为2825万元 (2700+100/80%),可收回金额为2800万元,所以乙资产组(包含商誉)发生的减值为 25万元。由于合并财务报表中只反映了母公司享有的商誉份额,所以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25×80%=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