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年4月15日,甲公司以1600万元的售价将其持有的一项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出售, 并支付手续费30万元。该项金融资产是甲公司于2×22年6月8日购入的,购入时支付 价款1400万元,其中包含手续费20万元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60万元。2×22年7月11日,甲公司收到上述股利。2×22年末,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1300万元。甲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持有该项金融资产影响留存收益的金额为( )。
230万 元
270万元
0
310 万 元
甲公司因持有该项金融资产影响留存收益的金额=售价(1600-30)-初始投资成本(1400-60)=23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1600-30)15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1340-1300)40
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1400-60)1340
盈余公积 27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43
借:盈余公积 4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6
贷:其他综合收益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