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23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125万元。2×23年1月1日,甲公司发 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为3000万股。2×23年4月1日,甲公司按照每股10元的市场价格发 行普通股1000万股。2×24年4月1日,甲公司以2×23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4000万 股为基数,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股。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2×24年度利 润表中列示的2×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是( )。
0.75 元/股
0.25 元/股
0.71 元/股
0.59 元/股
甲公司2×24年度利润表中列示的2×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1125/(3000× 1.2+1000×9/12×1.2)=0.25(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