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海战术"三步"曲
Step1 题文答案
- 知识点:第三节 管理人制度
-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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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丁公司是否有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如果丙公司依法追回该机床后,因丁公司已支付对价而产生的债务,应如何处理?并分别说明理由。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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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丁公司无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根据规定,由于丁公司(凶恶意)不满足善意取得的要件,丁公司并未取得该机床的所有权,该机床的所有权仍属于丙公司,因此,丁公司无权拒绝丙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②因丁公司已支付对价而产生的债务,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已向债务人支付了转让价款,但依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未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权利人依法追回转让财产的,因第三人已支付对价而产生的债务,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前,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Step2 知识点梳理
-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第三节 管理人制度"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