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海战术"三步"曲
Step1 题文答案
- 知识点: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
-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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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本题要点(6)所提示的内容,G公司是否有权拒绝F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如果G公司拒绝了F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F公司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能否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并分别说明理由。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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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G公司有权拒绝F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根据规定,G公司基于善意取得制度依法取得了该机床的所有权,F公司已经丧失了对该机床的所有权,因此,G公司有权拒绝F公司返还该机床的请求;②F公司可以向管理人申报普通破产债权。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第2乏人已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原权利人无法取回该财产的,如果转让行为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之前,原权利人因财产损失形成的债权,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Step2 知识点梳理
-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第二节 破产申请与受理"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