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海战术"三步"曲
Step1 题文答案
- 知识点: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
-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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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C.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 D.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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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选项AB:代表10%以上表决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公司章程未约定的,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本题中,甲无权提}义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而乙、丙、丁均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2)选项CD: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和变更公司形式均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乙和丁的表决权(出资比例)合计未达到2/3。
Step2 知识点梳理
-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第三节 有限责任公司"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