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海战术"三步"曲
Step1 题文答案
- 知识点: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 【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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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处县城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12年3月对一处已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可售建筑面积共计25000平方米。该项目的开发和销售情况如下:(1)该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8000万元,政府减征了10%,该公司按规定缴纳了契税。(2)该公司为该项目发生的开发成本为12000万元。(3)该项目发生开发费用6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150万元,但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4)4月销售20000平方米的房屋,共计取得收入40000万元。(5)将500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产权未发生转移),月租金为45万元,租期为8个月。(6)2012年8月税务机关要求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出合计数。(1)简要说明税务机关要求该公司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2)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3)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4)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5)计算该公司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6)计算该公司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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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为80%(20000÷25000×100%),虽未超过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箄规定的比例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2)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应纳契税=8000×5%=400(万元)允许扣除的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400+8000×(1-10%)]×(1-5000÷25000)=6080 (万元)(3)允许扣除的开发成本=12000×(1-5000÷25000)=9600(万元)(4)由于利息支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箄分滩,所以,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6080+9600)×l0%=1568(万元)(5)允许扣除的营业税=40000×5%=2000(万元)允许扣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00×(5%+3%)=160(万元)合计可扣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2000+160=2160(万元)(6)应纳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增值额=40000-[6080+9600+1568+2160+(6080+9600)×20%]=40000-22544=17456(万元)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17456/22544×100%≈77.43%应纳土地增值税=17456×40%-22544×5%=6982.4-1127.2=5855.2(万元)
Step2 知识点梳理
- 本题考查对知识点"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的理解,推荐您学习知识点相关课程,巩固对知识点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