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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会考试《经济法》第一章: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念和种类

|0·2013-12-12 11:12:58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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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一章: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概念和种类,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二章:法律行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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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概念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亦称“相对无效的民事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于行为的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或者意思表示不自由,导致非真实的意思表示,可由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2、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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