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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其中外国合营者认缴出资额为300万美元,中国合营者认缴出资额为200万美元。如果合营企业合同约定分三期缴付出资,则外国合营者第一期缴付的出资额应不低于( )万美元。
A.45 B.60 C.75 D.100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300×15%=45万美元,故答案是A。
2、如果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没有约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2~50人
B.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
C.合伙企业名称中应设有“有限合伙”字样
D.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不得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合伙人权利。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答案:C
解析:(1)选项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选项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3)选项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时效继续进行。
4、甲公司的分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A
解析: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只能在本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具体的业务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5、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
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
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
答案: D
解析:《公司法》第16条规定:(1)公司为“他人”(非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3)即,只有股东会有权决定是否可以由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经理没有这项职权。本题正确答案是D。
6、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
A、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答案:B
解析:(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由于甲妻半年前刚刚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因此甲夫妇二人均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年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4)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年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7、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规定,该一定的比例是( )
A.达到5%,但未超过10%
B.达到10%,但未超过20%
C.达到10%,但未超过30%
D.达到20%,但未超过30%
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20%,但未超过30%,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8、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对以下决议不享有表决的是( )
A.通过重整计划草案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通过和解协议及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D.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权人会议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9、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时,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15%,付款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
B.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0%,付款总期限不得超过2年
C.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5%,付款总期限不得超过1年
D.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付款总期限不得超过1年
答案:D
解析: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10、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下列各项中,符合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价格的确定标准是( )。
A.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
B.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
C.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
D.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前2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
答案:A
解析: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经批准不须公开股份转让信息的,以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为准)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1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答案:C
解析: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12、下列哪一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相应物权的是( )。
A、保留所有权的动产买卖中,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买方将其占有的标的物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
B、电脑的承租人将其租赁的电脑向不知情的债权人设定质权
C、动产质权人擅自将质物转质于不知情的第三人
D、受托代为转交某一物品的人将该物品赠与不知情的第三人
答案:D
解析:根据《物权法》第 106 条第 1 款 规 定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 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A 项符合该款规定,构成善意取得;D 项不属于“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不构成善意取得,因此本题应选 D。《物权法》第 106 条第 3 款 规 定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可见他物权也可 以善意取得,BC 两项均为质权的善意取得。
13、个体工商户甲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银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间,甲未经乙同意以合理价格将一台生产设备出卖给丙。后甲不能向乙履行到期债务。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该抵押权因抵押物不特定而不能成立
B、该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不能成立
C、该抵押权虽已成立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D、乙有权对丙从甲处购买的生产设备行使抵押权
答案:C
解析:(1)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浮动抵押,A错误;(2)浮动抵押的设立以合同生效为条件,不以登记为要件。但是,不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B错误;C正确;(3)在动产浮动抵押“结晶”之前,即使浮动抵押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D错误。
14、下列各项中,可以为合同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保证人的是( )。
A.幼儿园
B.医院
C.福利企业
D.残疾人联合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担任保证人的资格。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以为保证人。
15、中国人民银行将某一种价格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该价格是指( )。
A. 每个工作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算数平均价格
B. 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
C. 每个工作日开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开盘价
D. 每个工作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加权平均价格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人民币汇率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
16、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客户提出终止电子支付协议或银行停止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银行应当按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妥善保存客户的申请资料,保存期限至电子支付业务终止后( )。
A.1年
B.3年
C.5年
D.10年
答案:C
解析:客户提出终止电子支付协议或银行停止为客户办理电子支付业务的,银行应当按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妥善保存客户的申请资料,保存期限至电子支付业务终止后5年。
17、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一旦票据被绝付款,持票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是( )。
A.承兑人
B.背书人
C.付款人
D.出票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本票的付款。本票的持票人未按期提示本票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18、甲公司申请某项发明专利,在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使用了该发明,乙公司拒绝支付使用费。根据专利法的规定,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起算日应当是( )。
A、甲公司发现乙公司使用其发明之日
B、乙公司使用其发明之日
C、该发明专利权授予之日
D、该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
答案:C
解析: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是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19、甲公司于2005年3月1日在美国第一次提出某商标的注册申请,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甲公司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在中国提出申请,其申请在( )之前提出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A、2005年6月1日
B、2005年9月1日
C、2005年12月1日
D、2006年3月1日
答案:B
解析: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0、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一定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下列关于该标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B.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2亿元人民币
C.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5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10亿元人民币
D.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3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经营者集中的标准。根据规定,经营者集中的标准包括:(1)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2)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多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0题,每题1.5分,共30分。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所有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每题所有答案选择正确的得1.5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B、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
答案:AB
解析:《合同法》第54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故AB正确;C属于无效合同;D属效力未定合同,若经被代理人追认,则有效。
2、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应当符合的规定有( )。
A.必须经合营他方同意
B.转让全部出资应经他方同意,转让部分出资可以不经他方同意
C.应当经审批机构批准
D.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1)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合营各方同意。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转让。(2)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3)合营企业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3、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依法解散时,下列可以成为清算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的有( )。
A.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B.该企业的债权人代表
C.该企业的债务人代表
D.主管其的行政机关派出的代表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外资企业的清算。外资企业宣告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委员会应当由外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债权人代表以及有关主管机关的代表组成,并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参加。
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是( )。
A、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B、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10日内
C、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D、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答案:ACD
解析: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2)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所以B错误。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下列有关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该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B、因该事项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2年内转让给职工
C、用于该事项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D、因该事项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
答案:AC
解析:根据规定,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而收购股份的,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选项D错误;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选项B错误。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C。
6、人民法院于2007年6月20日裁定受理对某公司的破产申请,该公司发生的下列行为中,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的有( )。
A.2006年10月18日无偿转让财产
B.2006年11月20日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对外转让财产
C.2006年4月6日对未到期债权提前请偿
D.2006年7月2日主动放弃的债权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债务人非法处置财产行为的撤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等5种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7、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管理人拟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首先应当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B.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认可后,直接由管理人执行
C.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管理人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
D.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破产财产的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
8、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提出临时报告,披露事件内容,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下列各项中,属于重大事件的有( )。
A.公司董事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B.公司1/3以上监事辞职
C.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被依法撤销
D.公司经理被撤换
答案:ABCD
解析: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
9、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A.由甲公司的董事担任经理的丙公司
B.持有乙公司3%股份且为甲公司经理之弟的张某
C.持有甲公司25%股份且持有乙公司4%股份的王某
D.在甲公司中担任副经理且持有乙公司4%股份的李某
答案:A BD
解析:(1)选项A: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2)选项B: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3)选项C: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4)选项D: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10、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当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下列人员中,应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
A.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B.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退伙的有限合伙人
C.有限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
D.不参加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普通合伙人
答案:CD
解析:(1)选项A: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B: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选项C: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4)选项D: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论是否执行企业事务,均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1、A 的电脑遗失在出租车上,乘客B拾得后在二手市场卖与C,C不知道该电脑为B拾得的遗失物,遂买下。下列各项中,有关该事件的表述正确的有( )。
A、A有权向B要求损害赔偿
B、A有权自知道受让人C之日起2年内向C请求返还电脑
C、A请求C返还电脑时应当支付C所付的费用
D、A向C支付的费用,有权向B追偿
答案:ABCD
解析:拾得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权利人有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赔偿损失。但由于受让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因此向权利人返还原物时有权要求支付所付的费用,权利人为此发生的损失,再向有过错的无处分权人(拾得人)追偿。
12、甲继承了一套房屋,甲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甲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关于甲、乙、丙三方的关系,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而无效
B、乙对房屋的占有是合法占有
C、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D、丙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答案:BD
解析:(1)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在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乙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而合法占有该房屋,但乙因未进行产权登记而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故A错误;B正确(2)甲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丙因进行了产权登记而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C错误;D正确。
13、甲、乙双方达成协议,约定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对于该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属于无名合同
B、属于实践合同
C、应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D、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答案:ACD
解析:(1)甲乙之间的合同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任何有名合同,属于无名合同,故A正确。(2)实践合同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合同,本题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法律没有规定为实践合同,故B错误;(3)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可见,甲将房屋无偿提供给乙居住,乙则无偿教甲的女儿学钢琴非常像租赁合同,故CD正确。
14、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8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8年10月31日。9月30日,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下列主张中,有法律依据的是( )。
A、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答案:ABD
解析:(1)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本题中,热电厂作为后履行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选项,故A正确;C错误:;(2)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选项B正确;(3)对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选项D正确。
15、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因未建立内控管理制度或者内控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造成企业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资产损失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企业分管负责人应承担直接责任
B.企业分管负责人应承担主管责任
C.企业分管负责人应承担分管领导责任
D.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答案:CD
解析:企业因未建立内控管理制度或者内控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造成企业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资产损失的,除按照规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企业分管负责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分别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16、下列各项中,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B.社会保障基金等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C.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
D.个人储蓄账户仅限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答案:ACD
解析:关于专用存款账户使用范围的有关规定:(1)财政外预算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2)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17、下列有关票据伪造的表述中,不符合票据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票据的伪造仅指假冒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B.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C.善意的且支付相当对价的合法持票人有权要求被伪造人承担票据责任
D.票据伪造人的伪造行为即使给他人造成损害,也不承担票据责任
答案:AC
解析:(1)选项A:票据上的伪造包括票据的伪造和票据上签章的伪造两种;(2)选项B: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在票据上真正签章的当事人,仍应对被伪造的票据的债权人承担票据责任,票据债权人在提示承兑、提示付款或者行使追索权时,在票据上真正签章人不能以伪造为由进行抗辩;(3)选项C:票据的伪造行为是一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具有任何票据行为的效力。由于其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故持票人既使是善意取得,对被伪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据权利;(4)选项D:由于伪造人没有以自己的名义签章,因此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18、下列各项中,可以给予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强制许可的有( )。
A.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2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3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其专利的
B.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
C.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D.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
答案:BC
解析:(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2)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件规定的国家或地区的强制许可。
19、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因素有( )。
A、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B、该商标是否在我国注册
C、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D、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商标法对驰名商标认定的因素。根据《商标法》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20、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一定条件的,可被《反垄断法》豁免,这些情况包括( )。
A.固定商品价格的
B.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C.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
D.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经营者达成的协议可以豁免的情形。根据规定,经营者之间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协议的,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情形。
三、综合题(本题型共4题,其中第1题15分;第2题15分;第3题12分;第4题8分。本题型共50分。在答题卷上解答,答在试题卷上无效。)
1、2006年9月1日,A公司与B企业签订加工承揽合同,A公司委托B企业为其加工一批配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A公司提供主要材料,B企业提供辅助材料;合同签订后,A公司向B企业预付5万元辅助材料费;B企业于12月10日前向A公司交货,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10日内,A公司向B企业支付30万元加工费。
9月2日,A公司向B企业开出5万元的商业汇票,B企业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C公司,并在票据背书面注明“不得转让”字样。C公司收到票据后又背书转让给D公司,金额变成50万元。D公司背书转让给E公司时,将“背书人签字”与“被背人名称”两栏的内容填倒了,E公司未注意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F公司,而且没有注明背书日期。F公司背书转让给G公司,G公司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拒绝支付。
10月20日,B企业有确切证据证明A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停止为其生产配件。B企业与A公司交涉,要求A公司在1个月内提供担保,否则无法继续履行合同。
11月10日,A公司向B企业提供了相应担保,B企业恢复加工。11月30日,A公司由于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不再需要该批配件,于是通知B企业解除合同,由此给B企业造成一定损失。
问题:
(1)银行拒绝付款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1)银行拒绝付款正确。根据规定,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付款时应当尽审查义务,包括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如果背书不连续的,付款人可以拒绝向持票人付款,否则付款人得自行承担责任。D公司背书转让时,背书人签章和被背书名称两项位置错误,导致背书不连续,故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
(2)银行拒绝付款后,G公司可采用哪些方法保障自己的权益?
答案:(2)银行拒绝付款后,G公司可以取得拒绝付款证明,3日内向其前手发出追索通知,行使追索权。
(3)票据金额由5万元变成50万元,属于什么行为?C应承担的票据责任是多少?
答案:(3)属于票据变造行为,C公司为变造人,应对其所变造的文义负责,即对50万元负责。
(4)若G公司向B公司行使追索权,B公司可否拒绝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案:(4) B公司可以拒绝承担责任。因为B公司作为背书人注明“禁止背书”,如其后手背书转让,B公司对其直接被背人C公司以外的其他一切后手通过背书方式取得汇票的当事人,不承担责任。
(5)若G公司向F公司行使追索权,F公司可否以前手没有注明背书日期拒绝承担责任?为什么?
答案:(5)不可以。因为背书日期为相对应记载事项,记录如否,不影响背书效力,只要背书人签章,背书人名称两项绝对记载事项齐全,背书有效。
(6)若A公司以合同已经解除为由拒绝付款,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6)A公司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合同是票据的基础关系,合同是否解除不影响票据关系。
(7)B企业单方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7)B企业单方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合法。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合同。
(8)A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B企业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案:(8)A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B企业的损失由A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但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甲公司是某驰名商标的拥有者,该注册商标使用在该公司生产的运动服装上。后来甲公司开始生产跑步机等运动器械,也准备使用该驰名商标,但是发现乙公司生产的跑步机已经使用了甲公司的该注册商标。于是,甲公司特派出公司工作人员,在相关市场上进行调查,发现有80%的消费者认为乙公司生产的跑步机就是甲公司生产的。为此,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对其构成侵权,要求乙公司消除影响,停止使用该商标,并赔偿甲公司的损失。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使用在运动服装上,而自己是将该注册商标用于运动器械上,不属于在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形,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为此,甲公司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核实,甲公司提供的市场调查资料基本属实。
甲乙公司一场争执过后,双方握手言和。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标许可协议,甲公司许可乙公司在其生产的跑步机等运动器械上使用甲公司的注册商标。双方约定,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使用其注册商标,乙公司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公司必须在其生产的产品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甲公司对乙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该许可协议双方签订后,向商标局备案,但是被商标局驳回。
如果乙公司获得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使用权,乙公司为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将从A公司获得的一张已承兑银行汇票背书转让给甲公司,甲公司为向B公司支付材料款,于是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甲公司收到B公司所交付的货物后,经检验发现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于是,向B公司提出拒付全部货款。但是,B公司获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C公司,以支付其所欠C公司的到期货款。C公司取得该汇票后,向该汇票的承兑银行提示付款,但该银行拒绝付款,理由有二:第一,该汇票已经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第二,B公司向甲公司交付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于是,向C公司出具了退票理由书。
经审理查明:C公司取得汇票后因公司失火,忙于救火及善后工作的处理,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提示付款,对此已向承兑银行作出说明。
根据以上事实,请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侵犯甲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请说明理由。如果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损害其利益,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答案:(1)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甲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因为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有别于一般的注册商标,法律规定,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构成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果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损害其利益,根据法律规定,甲公司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该商标许可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商标局为什么驳回了甲公司与乙公司关于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请说明理由。
答案:(2)该商标许可协议的内容合法,但是甲公司不具备该注册商标许可协议签订的主体资格。因为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应当符合的条件之一为,许可人是被许可的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有充分处置权人。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采用的是分类申请的原则,即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或者是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另行提出注册申请。甲公司未按此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在运动器械上注册该驰名商标,因此在该类产品上并未获得该商标的专有权,因而不具备签订注册商标许可协议的主体资格,所以其订立的注册商标许可协议遭到驳回。
(3)承兑银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答案:(3)承兑银行的拒付理由均不能成立。第一,该汇票虽然已经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持票人C公司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并不丧失对承兑人的追索权。第二,C公司是善意的给付对价的持票人,不受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因此,票据债务人承兑银行不得以持票人前手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4)C公司在被拒绝付款后,是否具备向承兑银行行使追索的权利?如果具有追索权,该权利可以在什么期间行使?
答案:(4)C具备向承兑银行行使追索权的权利,首先其具备行使追索权的实质条件,即汇票在到期日被拒绝付款;其次其具备行使追索权的形式要件,取得拒绝证明。该追索权是对承兑人行使的,因此在该票据到期日起的2年内,C公司都可以行使。
(5)C公司在行使追索权之前,能否将该汇票再背书转让?如果转让,将发生什么法律后果?
答案:(5)C公司在行使追索权之前,不能将该汇票再背书转让。因为票据法规定,被拒绝付款的票据(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票据)禁止背书,如果C公司背书转让应该向其后手承担汇票责任。
3、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3年9月3日,公司股票自2005年2月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章程规定,凡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讨论决定。
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软件公司,甲公司董事李某为其出资人之一。乙公司于2005年1月新研发一高科技软件,但缺少3000万元生产资金,遂与甲公司洽谈,希望甲公司投资3000万元用于生产此软件。
2005年2月10日,甲公司董事会直接就投资生产软件项目事宜进行讨论表决。全体董事均出席董事会并参与表决。在表决时,董事陈某对此投资项目表示反对,其意见被记载于会议记录,赵某等其余8名董事均表决同意。随后,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双方就投资数额、利润分配等事项作了约定。3月1日,甲公司即按约定投资3000万元用于此软件生产项目。
2005年8月,软件产品投入市场,但由于产品性能不佳,销售状况很差,甲公司因此软件投资项目而损失重大。
2005年11月1日,甲公司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所持有的甲公司的全部股票。11月5日,甲公司将有关该投资软件项目而损失重大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的股票价格随即下跌。
2005年11月20日,持有甲公司2%股份的发起人股东郑某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公司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郑某遂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赵某等董事负赔偿责任。
此后,郑某考虑退出甲公司,拟于2005年12月10日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
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1)董事李某是否有权对甲公司投资生产软件项目决议行使表决权?并说明理由。
答案:(1)董事李某无权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
(2)董事陈某是否应就投资软件项目的损失对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案:(2)董事陈某无须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3)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3)董事李某建议其朋友王某抛售甲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4)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4)股东郑某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遭到监事会拒绝后,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股东郑某是否可以于200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并说明理由。
答案:(5)股东郑某不可以于2005年12月20日转让全部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某厂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该厂债权人于某年8月6日向当地法院提交书面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当日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无异议,法院于8月20日裁定受理,并于8月23日将裁定书面通知该厂,9月5日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将该厂的财产、债务等情况汇报如下:
(1)该厂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为2675万元。其中包括:①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260万元;②追回无偿转让的财产价值140万元;③该厂综合办公楼价值800万元,已用于对欠乙企业货款500万元的抵押担保,款项尚未支付。
(2)该厂全部债务为7246万元,其中包括:①欠发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40万元、欠交税款80万元;②管理人于9月15日解除了该厂与甲企业所签的一份合同,给甲企业造成了120万元的经济损失;③发生诉讼费2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15万元、评估费30万元、律师费30万元。
(1)破产受理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答案:(1)破产受理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25日内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予以公告。该厂债权人于8月6日向当地法院提交书面破产申请,法院于8月20日裁定受理,在法定的期限内;8月23日将裁定书面通知该厂,在法定的5日内;9月5日通知已知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在法定25日内。
(2)本破产案件中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答案:(2)属于破产费用的有:诉讼费20万元、评估费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律师费30万元,共计100万元;属于共益债务的是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15万元。
知识点提示1: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知识点提示2: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说明本破产案件的清偿顺序。
答案:(3)首先,该厂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值担保物的财产价值为260万元,用于清偿银行贷款260万元;800万元的综合办公楼先用来清偿乙企业的500万元货款,剩余的300万元用于清偿其他债权;其次,银行和乙企业行使优先权后剩余破产财产为1915万元,先用来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115万元;再次,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财产剩余1800万元清偿其他债权,清偿顺序为:支付欠发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40万元;支付欠交的税款80万元;剩余1480万元财产用于清偿其他债权6051万元。
(4)债权人甲企业的破产债权能获得清偿的数额是多少?
答案:(4)债权人甲企业的破产债权能获得清偿的数额是29.35万元。剩余财产为1480万元,在本顺序中的债权有6051万元,因此清偿比例为(1480÷6051×100%)=24.46%。甲公司的破产债权为120万元,按24.46%的清偿比例能获得清偿的数额是29.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