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特别决议事项

|0·2013-07-18 10:41:01浏览0 收藏0
摘要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特别决议事项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1.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2.公司分立和合并

  3.公司解散

  4.变更公司形式

  5.修改公司章程 必须经代表(全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1.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解散

  2.修改公司章程

  3.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4.变更公司形式 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1.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营企业的终止、解散

  3.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

  4.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四、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1.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

  2.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

  3.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

  4.合作企业的解散

  5.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

  6.合作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

环球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论坛,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