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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原产地规定

|0·2013-07-08 11:04:29浏览0 收藏0
摘要 《税法》:原产地规定我国基本采用“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两种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

  原产地规定

  我国基本采用“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两种国际上通用的原产地标准。

  (一)全部产地生产标准

  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该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

  (二)实质性加工标准

  是确定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以最后一个具备实质性加工的国家为原产国。实质性加工是指:(1)加工后,税则4位归类发生改变。(2)加工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超过30%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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