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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独立性原则

|0·2013-05-02 10:46:14浏览0 收藏0
摘要 注册会计师《审计》第三章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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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4月26日止 资格审核5月6日起

  独立性原则

  1.独立性的内涵

  独立性包括实质上的独立性和形式上的独立性。

  (1)实质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内心状态,使得注册会计师在提出结论时不受损害职业判断的因素影响,诚信行事,遵循客观和公正原则,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2)形式上的独立性是一种外在表现,使得一个理性且掌握充分信息的第三方,在权衡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后,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项目组成员没有损害诚信原则、客观和公正原则或职业怀疑态度。

  2.独立性原则总体要求

  (1)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性。

  (2)会计师事务所在承办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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