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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补报相关规定

|0·2013-04-22 09:29:27浏览0 收藏0
摘要 四川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补报相关规定

  点击查看:各科大纲

  1.考试方式

  根据报名简章的规定,特定范围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后,均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无论是从机考改为纸笔,还是从纸笔改为机考。

  2.考生补报考试科目

  已缴费确认的考生,不允许更改报考科目,只允许补报。考生需补报考试科目的,需要本人到资格审核现场缴费办理,由考办工作人员在网报后台进行操作。

  鉴于已缴费考生的数据在报名期间已移出外网,为保证考办工作人员完成此项工作,需由所选考区地方考办登记有关考生信息,报财政部考办,财政部考办根据各地上报信息,将有关考生信息重新放到外网,由各地考办在网报后台操作。

  3、补报时间及地点

  我省考生如需补报科目的,请于5月13日17:00前持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所选考区进行申请办理。具体情况联系所选考区地方考办。

  选择省直考区的考生请于5月13日前到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部(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十楼)办理补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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