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其他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的各项规定。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认真阅读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相关考试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财政部考办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继续开通注册会计师考试机考模拟练习网站,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和电子化试题形式。
(四)我省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名所在地的市(州)考办或者省考办提出申请,由财政部考办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分别在其各自的网站上发布考试的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六)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可拨打财政部考办电话010-88250110。
省考办考试报名咨询电话:028-85317187,85313053。
省考办办公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北巷4号10楼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考试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