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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专业阶段合格证书并且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3年4月10日至26日期间,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点击“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cpaexam.cicpa.org.cn)进行网上预报名。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地方考办进行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4. 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5月17日17:00.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址
2013年5月6日至15日 8:30-11:30,14:30-17:00(不含公休日)
审核点 |
资格审核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市本级 |
嘉兴市环城西路55号 市财政局会管处611办公室 |
0573-82031243 |
嘉善 |
嘉善县解放东路318号 嘉善县财政局505办公室 |
0573-84124838 |
平湖 |
平湖市人民路169号 平湖市财政局会管科 |
0573-85030895 |
海盐 |
海盐县武原镇新桥北路168号-509室 海盐县财政局会管科 |
0573-86122536 |
海宁 |
海宁市水月亭西路336号 海宁市财政局会管科 |
0573-87292019 |
桐乡 |
桐乡市梧桐街道茅盾西路2号1105室 |
0573-88023526 |
四、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专业阶段考试:2013年10月19日―10月20日
综合阶段考试:2013年9月28日
六、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提交考试方式申请书,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和交费手续。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到财政部注册会计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专业阶段和综合阶段考试考区均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写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和经济法规汇编,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当地书店、出版社指定的网上书店或报名地自愿购买。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写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报名人员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综合阶段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2013年9月16日―9月28日
专业阶段考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2013年9月25日―10月20日
九、其他事项
需要报名费收据的考生,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交费确认表,于2013年6月10日至28日(不含公休日),到嘉兴市财政局会管处及各县(市)财政局会管科开具票据。
201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其他相关信息请详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和嘉兴市财政地税网站(http://www.jxcs.gov.cn)。
嘉兴市财政局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