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因合伙人决议注销而终止,并已向省财政厅报送了终止备案材料。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省财政厅收回了该事务所的执业证书,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不得继续执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预约成功
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因合伙人决议注销而终止,并已向省财政厅报送了终止备案材料。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省财政厅收回了该事务所的执业证书,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不得继续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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