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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2013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题: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构成营业税纳税人的三个条件:
1.地域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或接受方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接受方;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坐落地;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坐落地。
【链接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链接2】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国际通信服务(包括国际间通话服务、移动电话国际漫游服务、移动电话国际互联网服务、国际间短信互通服务、国际间彩信互通服务),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行为范围
营业税征税范围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3.行为的有偿性
应税行为 |
具体规定 |
营业税的应税行为 |
营业税的应税行为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所谓“有偿”,是指从受让方(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但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
1.铁路运输的纳税人:(1)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2)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3)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4)铁路专用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企业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5)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2.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增值税: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
3.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
【注意】
境内提供保险劳务:一是指境内保险机构为境内标的物提供的保险,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二是指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物所提供的保险
二、扣缴义务人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具体情况难以确定纳税人,因此税法规定了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二)财政部、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