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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计税:老算法加新税率

|0·2012-12-28 12:39:38浏览0 收藏0

  年底到了,最值得大家关注就是年终奖的缴税问题了。尤其在2011年9月1日,新个税法开始施行。但曾经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法有变”被证实是个谣言。所以今年的年终奖仍要沿用老算法,不过税率是新调整的,这意味着,即使和往年同样数额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但拿到手的钱数也会有变化。

  专业人士根据部分采访对象年终奖的数额来计算如何缴税。这里又分成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实际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等于或高于3500元。

  市民刘颖在年终奖发放当月得工资收入为5000元,年终奖为1万元。工资5000元,减除3500元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3%计算,即:(5000-3500)×3%=45元;年终奖1万元,首先除以12个月约为833元,对应的适用税率3%,则年终奖应缴个税10000×3%=300元。刘颖应缴纳个税为300+45=345元。

  第二种,如果实际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

  市民陈新年终奖发放的当月工资为2500元,年终奖为1万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3500元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商数为750元,其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10000-(3500-2500)] ×3%=270元,则陈新当月应缴纳个税2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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