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程序
(一)注册会计师年检的具体内容:
1、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
2、注册会计师是否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以下
简称事务所)工作。
3、注册会计师当年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4、注册会计师当年有无受过刑事处罚;有无在工作中因犯严
重错误而受到行政处罚、撤职以上的处分。
5、注册会计师当年接受后续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6、应该进行年检的其他内容。
(二)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年检不予通过:
1、年龄已满70周岁;
2、未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3、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4、未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和培训且无正当理由;
5、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6、受刑事处罚;
7、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撤职以上行政处分;
8、其他不适合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情形。
(三)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程序
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按会计师事务所自查、省注协实地检查和复核确认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
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和年检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认真填报年检材料,对不符合规定条件及挂名或兼职的注册会计师自行清理,并结合本所实际形成年检报告,注册会计师必须按要求写出工作总结。
2、实地检查阶段省注协组成年检工作小组分别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现场办理年检手续,
(1)办理注册会计师年检手续 省注协年检小组核查各事务所报送的年检材料,对每一名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会费及人事代理费交纳情况等进行检查,并给予初步确认;年检工作组有专人负责审查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信息核查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实地抽查 省注协年检小组到被抽查地区的每家会计师事务所,当面受理每一名注册会计师的年检申请,抽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相关事项。
3、复核确认阶段 实地检查结束后,工作小组开始对各会计师事务所的年检材料进行最后复核,提出年检处理意见报注册委员会审批。经审定的年检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日报》进行公告,并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未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将其撤消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暂行缓检的注册会计师须补办相应的手续后再年检。
(四)、注册会计师年检网上申请及操作步骤
(1)进入“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 www.acc.gov.cn)
(2)点击“注册会计师专栏”
(3)点击“国内会计师事务所总所业务” (分所选择分所业务)
(4)填写“事务所代码”、事务所设定的“密码”和“验证码”
(5)点击“任职资格检查”
(6)点击“新增”
(7)点击“注师姓名下面的方框”
(8)注师当年所从事业务右面的方框内填“审计”、下面的框内点击“选择”点击“是”、右面的框内点击“选择”点击“是”
(9)点击“下一步”或“确定”
(10)点击“保存”。
(11)保存成功,点击“确定”。
(12)如果继续其他注师申请,点击“新增”,重复上述7、8、9、10、11操作步骤。
(13)点击“提交确定”。
(14)点击“保存”。
(15)事务所意见“同意”点击“提交”
(16)办理成功 点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