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短信预约 注册会计师考试动态提醒 立即预约

请输入下面的图形验证码

提交验证

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注册会计师《财务成本管理》章节精选:第十一章(1)

|0·2012-08-17 10:15:10浏览0 收藏0

  第一节 利润分配概述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

  2、资本保全原则;

  3、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

  4、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

  二、利润分配的项目

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
股利
股利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取得的股利与其持有的股份数成正比。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即所谓“无利不分”的原则。但若公司用公积金抵补亏损以后,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公积金支付股利。

  三、利润分配的顺序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第二,计提法定公积金。

  第三,计提任意公积金。

  第四,向股东支付股利。

    2012年注册会计师保过套餐震撼推出赠送100元学习卡

   (报两科送一科)(七天免费试听)(考试报名

   【注册会计师常见问答】【考情分析会预定中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招生简章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后交流及真题分享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频道  环球网校注册会计师论坛

资料下载
历年真题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注册电脑版

版权所有©环球网校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