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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审计>知识点:审计抽样基本概念(2)
三、审计抽样
审计抽样是指注册会计师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使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这使注册会计师能够获取和评价与被选取项目的某些特征有关的审计证据,以形成或帮助形成对从中抽取样本的总体的结论[U1] 。总体可分为多个层或子总体,每一层或子总体可分别予以检查。
审计抽样应当具备三个特征:
(1)对某类交易或账户余额中低于百分之百的项目实施审计程序;
(2)所有抽样单元都有被选取的机会(但机会不一定均等);
(3)审计测试的目的是为了评价该账户余额或交易类型的某一特征。
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时可能使用三种目的的审计程序: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将对运用审计抽样产生重要影响。有些审计程序可以使用审计抽样,有些审计程序则不宜使用审计抽样。
风险评估程序通常不涉及审计抽样。如果注册会计师在了解控制的设计和确定控制是否得到执行的同时计划和实施控制测试,则会涉及审计抽样,但此时审计抽样是针对控制测试进行的。
当控制的运行留下轨迹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使用审计抽样实施控制测试。对于未留下运行轨迹的控制,注册会计师通常实施询问、观察等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此时不涉及审计抽样。
实质性程序包括对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的细节测试,以及实质性分析程序。在实施细节测试时,注册会计师可以使用审计抽样获取审计证据,以验证有关财务报表金额的一项或多项认定(如应收账款的存在性),或对某些金额做出独立估计(如陈旧存货的价值)。在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不宜使用审计抽样。
[U1]这段重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