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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合伙企业法律制度(2)
(四)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1、合伙企业对外代表权的限制
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重点)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提示:注意清偿顺序:先企业后个人。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提示: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清偿利益,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提示: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例题】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并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符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答案:AD
解析: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清偿责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确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别追索,选项AD正确;合伙人之间的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选项BC错误。
3、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重点)
(1)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3)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例题】某合伙企业欠甲到期借款3万元,该合伙企业合伙人乙亦欠甲到期借款2万元;甲向该合伙企业购买了一批产品,应付货款5万元。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2009年原制度)
A、甲可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以及合伙人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相抵销,甲无需再向合伙企业偿付货款
B、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该合伙企业所欠其3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2万元
C、甲只能将其所欠合伙企业5万元货款与乙所欠其2万元到期借款进行抵销,因此,甲仍应向该合伙企业偿付3万元
D、甲所欠合伙企业之债务与该合伙企业及乙所欠其债务之间均不能抵销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以甲可以其对合伙企业的3万债权抵销其欠合伙企业的3万债务,但不能以其对合伙人乙的2万债权抵销欠合伙企业的剩余2万债务。因此选项B正确。
(五)入伙与退火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2)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新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入伙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提示:退伙人(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退伙(重点)
退伙包括自愿退伙(协议退伙、通知退伙)、法定退伙(当然退伙、除名)。
自愿退伙 |
法定退伙 | ||
协议退伙 |
通知退伙 |
当然退伙 |
除名 |
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 |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
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
提示: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解释:如果合伙人主观上“故意、主动”犯错误,应当除名;如果合伙人客观上“被动”出问题,属于当然退伙。
【例题】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有( )。(2009年原制度)
A、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B、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作为合伙的法人依法被宣告破产
D、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当然退伙的情形。根据规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因此选项B的情况下,不会导致合伙人当然退伙。
3、财产继承
(1)继承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2)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解释:普通合伙人应具备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和执行合伙事务的能力,因此,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可能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例题】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刘某因车祸遇难,生前遗嘱指定16岁的儿子阿斗为其全部财产继承人。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阿斗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阿斗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
C、如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则阿斗不能成为合伙人
D、应当待阿斗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其是否愿意成为合伙人的意思表示
答案:D
解析:(1)《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阿斗有权继承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A项正确。
(2)如其他合伙人均同意,阿斗可以取得有限合伙人资格,原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因此,B项正确。
(3)如果合伙协议事先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那么阿斗不能成为合伙人,只能要求退还其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因此,C项正确。
(4)另外,李某是否愿意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由其法定代理人代替作出意思表示即可,不需要等到阿斗成年后由其本人作出,另外,即便是本人愿意也需要其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实现,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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