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预约提醒成功
资格审核时间为6月18日至7月6日。(不含公休日)
1、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须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在网上完成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2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8月20日至31日(不含公休日)期间,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财政厅考办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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