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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福建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应届毕业生于201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亦可报名)、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一)网上预报名
报考人员应于2012年6月11日至25日期间,登录http://cpaks.fjicpa.org.cn,点击“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链接,进入“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所有报名人员均须重新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填写相关信息。预报名完成后,网上报名系统为报名人员生成预报名信息表,请首次报名人员下载打印便于下一步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符合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条件,但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的,可向当地考办查询办理。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二)资格审核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6月26日-30日(含公休日)和7月5日-6日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原件等到当地考办办理资格审核;各考区资格审核地点和联系方式如下:
考区 报名资格审核地点 咨询电话
福州 福州市工业路414号福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后一楼 0591-88082512
厦门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 0592-5156229、5093231
泉州 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市财政局四楼 0595-28066563、28066562
漳州 漳州市芗城区平等路72号市财政局一楼 0596-2027910
龙岩 龙岩市新罗和平路22号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一楼) 0597-2203572,2212380
南平 南平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原光明美食城路口往里) 0599-8873998、8821820
宁德 宁德市署前路16号市财政局会计科 0593-2822726
莆田 莆田市市政府八号楼行一层财政窗口 0594-2658931、2698966
三明 三明市财政干部教育管理中心(三明市梅列区双园新村27幢6楼) 0598-8272132
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后,还应于2012年8月30日-31日持已交费的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省考办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三)交费确认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综合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请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报名费。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考人员,在通过当地考办的报名资格审核后,可选择现场交费或网上交费。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8日17:00。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52号),专业阶段考试报名费每科75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120元。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财政部考委会在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除外)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五、特定范围报名人员
(一)特定范围报名人员,是指196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选择纸笔作答考试方式的报名人员(下同)。
纸笔作答考试方式,是指通过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客观试题使用计算机作答,主观试题使用纸笔作答。
(二)特定范围报名人员,应当在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选择考试方式,办理报名资格审核、考区选择和交费手续。办理交费手续后,不再允许变更考试方式。
(三)特定范围报名人员,须到财政部考办专门设立的考区参加考试。
综合阶段考试考区设置在湖北省武汉市。
专业阶段考试考区设置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
六、考试时间安排
综合阶段考试:
2012年9月16日 上午08:30―12:0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
下午14:00―17:30 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
专业阶段考试:
2012年10月13日 上午08:30―11:00 审计
下午13:00―15:30 财务成本管理
下午17:30―19:30 经济法
2012年10月14日 上午08:30―11:30 会计
下午13:30―15:30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下午17:30―19:30 税法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考试大纲,编发专业阶段考试6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规汇编以及近年考试试题汇编,由出版社出版发行。报名人员可在报名资格审核地点或当地书店自愿购买。
如需购买中华会计网校的网上辅导班以及“梦想成真”系列辅导书,可登录http://cpaks.fjicpa.org.cn购买。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不编发综合阶段考试辅导教材。
八、准考证的下载打印
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3日至15日期间,登录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9月24日至10月12日期间,登录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进入“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九、试卷评阅和成绩认定
(一)考生答卷由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考委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考办领取。
(四)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当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名地考办领取。
十、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可在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
(二)报名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应当同时下载由财政部考委会制定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报名人员应当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网站提供模拟练习题,便于报名人员熟悉机考环境。
(四)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复核的,可在成绩发布之日起20日内向报名地考办提出申请,财政部考办统一组织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办法另行发布。
(五)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考试政策相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财政部考办设立的考试专用邮箱:cpaks@cicpa.org.cn ;如果报名人员咨询与网络报名相关的技术问题,请电话咨询010-88250110,88250117。
(六)福建省201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地点设在福州市。
(七)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将发布考试相关通知,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各设区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可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