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lesson$
(1)理论标准: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2)具体形式:为了便于实际操作,通常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
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②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③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⑤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例1】甲公司为建造一座办公楼于2009年1月1日借入500万元借款,借期2年、同日开工兴建、2月1日支付工程款200万元;从5月1日―8月31日工程因纠纷停工;9月1日重新开始,于2010年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则:
资本化起点为2009年2月1日,终点为2010年12月31日,其中暂停资本化期间为2009年5、6、7、8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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