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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计项目组的成员与审计客户重要职位的人员具有密切关系$lesson$
如果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审计客户的员工存在密切关系,并且该员工是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即使该员工不是审计项目组成员的近亲属,也将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拥有此类关系的审计项目组成员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的要求,向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或外部的相关人员咨询。
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总体判断标准123)
1.该员工与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关系;
2.该员工在客户中的职位;
3.该成员在审计项目组中的角色。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将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组;
2.合理安排该成员的职责,使其工作不涉及与之存在密切关系的员工的职责范围。
(五)非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合伙人或员工与审计客户重要职位的人员存在家庭或个人关系(人员扩展,可不考虑)
会计师事务所中审计项目组以外的合伙人或员工,与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之间存在家庭或私人关系,可能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产生不利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员工在知悉此类关系后,应当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咨询。不利影响存在与否及其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下列因素:
1.该合伙人或员工与审计客户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之间的关系;
2.该合伙人或员工与审计项目组之间的相互影响;
3.该合伙人或员工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角色;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特定员工在审计客户中的职位。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并在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合理安排该合伙人或员工的职责,以减少对审计项目组可能产生的影响;
2.由审计项目组以外的注册会计师复核已执行的相关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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