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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学习辅导之:消费税法(4)

|0·2011-07-21 09:32:38浏览0 收藏0

  二、税率――两种税率形式

  (1)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3%至45%;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3)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卷烟三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目税率(税额)备注

  一、烟

  1.卷烟

  定额税率0.003元/支

  比例税率

  45%①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50元以上(含)的

  30%②每标准条调拨价格不足50元的

  2.雪茄烟25%

  3.烟丝30%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①定额税率0.5元/斤 0.5元/500克

  0.5元/500毫升

  ②比例税率20%

  2.黄酒240元/吨

  3.啤酒

  ①每吨出厂价格在3000元以上的250元/吨每吨啤酒的出厂价格包括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但不包括供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②每吨出厂价格不足在3000元的220元/吨

  ③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250元/吨

  4.其他酒10%

  5.酒精5%

  三、化妆品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金银首饰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定额税率

  1.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0.2元/升

  2.航空煤油、燃料油、柴油0.1元/升

  七、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八、高档手表20%10000元及以上(含)/只

  九、游艇10%

  十、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一、实木地板5%

  十二、汽车轮胎3%

  十三、摩托车3%、10%

  十四、小汽车1%~40%有调整,不需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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