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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第十三章(18)

|0·2011-04-01 10:31:49浏览0 收藏0

  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3 $lesson$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总结:11个税目税额计算方法:

  应税项目  税 率  应纳税额计算

  1.工资、薪金所得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每月收入-20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年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劳务报酬所得20%比例税率;但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即20000元~50000元,税率30%;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40%  ①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1-20%)×20%

  ③每次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

  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5.稿酬所得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①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800)×20%×(1-30%)

  ②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1-20%)×20%×(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比例税率  ①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

  每次收入×(1-20%)×20%

  7.财产租赁所得  20%或10%  每次收入未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修缮费用(800元为限)-准予扣除项目-800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修缮费用(800元为限)-准予扣除项目]×(1-20%)

  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或10%)

  8.财产转让所得  20%(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  收入×20%

  10.偶然所得  20%  同上

  11.其他所得  20%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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