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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第十三章(16)

|0·2011-03-30 10:06:43浏览0 收藏0

  八、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次的规定:一个月扣除一次费用

  2.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不超过800元);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3.税率:

  (1)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4.计算公式为:

  每次(月)收入额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800]×20%

  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税费)-修缮费用(800为限)]×(1-20%)×20%

  【经典例题】郑某于2007年1月将其自有的四间面积为15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居住,租期1年。郑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500元,全年租金收入18000元。计算郑某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财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郑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额为:

  (1)每月应纳税额=(1500-800)×10%=70(元)

  (2)全年应纳税额=70×12=840(元)

  【例题13-8】刘某于2007年1月将其自有的4间面积为15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作经营场所,租期1年,刘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500元,全年租金收入30000元,计算刘某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财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因此,刘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额为:

  (1)每月应纳税额=(2500-800)×20%=340(元)

  (2)全年应纳税额=340×12=4080(元)

  本例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未考虑其他税、费。如果对租金收入计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还应将其从税前的收入中先扣除后才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经典例题】李某7月份将市区内闲置的一处住房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租期1年,每月租金2000元,房产原值7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减免比例为30%,可提供实际缴纳营业税和房产税的完税凭证(假定其他税费忽略不计)。7月发生漏雨修缮费1000元。则其7、8两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答案】7月租金应纳税=[2000×(1-3%-4%)-800-800] ×10%=26元

  8月租金应纳税=[2000×(1-3%-4%)-200-800] ×10%=86元

  【解析】(1)个人但市场价出租的居民住房,营业税减按3%的税率,房产税减按4%的税率,个人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2)财产租赁收入扣除费用包括:税费+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3)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此题中的1000元修缮费7月扣了800元,8月扣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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