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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注会《经济法》辅导:第五章节(10)

|0·2010-12-17 09:26:05浏览0 收藏0

  四、公司债券的交易

  (一)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

  2、暂停上市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上市条件

  提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3)公司债券所募集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2年连续亏损

  【例题】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暂停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有( )。

  A、最近2年连续亏损

  B、有重大违法行为

  C、净资产额减至人民币5000万元

  D、不按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答案:ABD

  (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

  1、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募集说明书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

  2、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6个月;

  3、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6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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