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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会《税法》辅导:国际税收(5)

|0·2010-08-09 08:59:44浏览0 收藏0

  四、国际反避税的措施

八项措施

相关要点

(一)国际反避税的一般方法

1.在税法中制定反避税条款:

①在一般条款中,注意准确使用文字,设法堵塞漏洞;

②制订特殊反避税条款;

③制订适用于全部税收法规的综合反避税条款;

④制订针对国际避税中习惯做法的反避税条款。

2.以法律形式规定纳税人的特殊义务与责任

3.加强税收征管工作

4.开展国际反避税合作

(二)完善转让定价的税制立法

转让定价税制适用范围:

1.适用于国内公司与国外关联公司间的商品交易、资产转让、提供劳务和贷款等行为

2.也适用于形式上通过第三者中介、而实质上是关联公司间的交易。

(三)应对避税地避税的对策

应对避税地法规主要体现:

1.反延期纳税

2.受控外国公司法规(简称CFC法规)

(四)国际税收协定滥用的防范措施

 

一些国家的具体措施:

1.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

2.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

3.严格对协定受益人资格的审查程序

对付资本弱化有以下两种方法:

1)正常交易方法。即在确定贷款或募股资金时,要看关联方的贷款条件是否与非关联方的贷款条件相同;如果不同,则关联方的贷款可能被视为隐蔽的募股,要按有关法规对利息征税。

2)固定比率方法(设置安全港)。如果公司资本结构比率超过特定的债务权益率,则超过的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并对超过的利息视同股息征税。

(五)限制资本弱化法规

 

对付资本弱化有以下两种方法:

1.正常交易方法

2.固定比率方法(设置安全港)

(六)限制避税性移居

通常是发达国家采取这方面的立法措施:

1.限制自然人移居的措施

2.限制法人移居的措施

(七)限制利用改变公司组织形式避税

适时地改变国外附属机构的组织形式——当国外分公司开始盈利时,即将其重组为子公司。

(八)加强防范国际避税的行政管理

除了有相应的立法手段以外,还必须加强反避税工作的行政管理。主要包括:

1.加强本国的税务行政管理,严格实施各项反避税的法规,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加强纳税申报制度、把举证责任转移给纳税人、加强税务调查和税务审计以及与银行进行密切的合作。

2.积极开展反避税的国际税务合作,各国除了以单边方式加强国内反避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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