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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会《税法》辅导:国际税收(1)

|0·2010-08-05 08:55:00浏览0 收藏0

  第一节 国际重复征税及其产生

  一、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一)含义: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又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二)类型

  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包括三种类型:

  1.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2.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

  3.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二、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

项目

要点

1.产生的前提条件

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和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

2,产生的根本原因

各国行使的税收管辖权的重叠

3.产生的形式

1)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

2)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包括三种:

居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冲突;

公民管辖权与公民管辖权的冲突;

公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冲突。

3)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例如支付地与劳务发生地的差异)

  三、国际重复征税的经济影响

  1.加重了跨国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影响投资者对外投资的积极性。

  2.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

  3.阻碍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

  4.影响有关国家之间的财权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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