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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税法》辅导:税务咨询和税务筹划(3)

|0·2010-07-26 10:14:34浏览0 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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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税务筹划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

  税务筹划指的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它是税务代理机构可从事的不具有鉴证性能的业务内容之一。

  (二)税务筹划的特点

  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筹划性和目的性的特点。

  1.合法性

  2.筹划性

  3.目的性

  (三)税务筹划相关概念

  1.节税。顾名思义,就是节减税收。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政策导向性,采取合法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一般是指在多种营利的经济活动方式中选择税负最轻或税收优惠最多的而为之,以达到减少税收的目的。

  节税具有合法性、政策导向性、策划性、倡导性的特征。

  2.避税。避税是纳税人利用税法的漏洞、特例或者其他不足之处,采取非违法的手段减少应纳税款的行为。

  避税具有非违法性、策划性、权利性、规范性和非倡导性的特点。

  3.逃税与偷税。

  逃税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行为。

  偷税是指“纳税人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对偷税行为,税务机关一经发现,应当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构成偷税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逃税与偷税的概念基本相同,我国有关法条的规定中没有“逃税”的概念,一般是将其归入偷税的范围加以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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